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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省市出重拳重点整治房地产行业涉及到房屋渗漏、开裂等问题

聚焦:三省市出重拳重点整治房地产行业涉及到房屋渗漏、开裂等问题

2022-10-10 08:57

    近年来,每到交房高峰期,就是业主维权时。交房即渗漏,冥冥中似乎成为了一种规律,无论是建筑质量,还是房屋品质,亦或是开发商当初的美好承诺,在交房当天,均会因渗漏问题露出“狐狸尾巴”。近两年,暴露的房屋漏水问题日益凸显,造成供需双方关系紧张矛盾被不断激化。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湖南、黑龙江、北京等多省市已经采取了严厉整治行动以后,近日,江西省、云南省、重庆市也出重拳打击渗漏、开裂等情形,让漏水房无处遁形!

为整治房地产乱象,一起来看看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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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政策】:9月15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开展整治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整治内容涉及四方面。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整治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问题。

     【整治处理】:《方案》强调,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并视情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扣分、公开通报、停业整顿(暂停网签、暂停预售、暂停售楼部或门店开放、暂停预售资金拨付等)、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措施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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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政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全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各州市投诉举报电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秩序的通知》,此次整治将因城施策。

     【重点整治】:

     1、房地产开发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2、物业服务领域: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整治处理】:遇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附表上的电话举报。

各州(市)投诉举报电话

昆明市0871-63171133     昭通市0870-3188922     


曲靖市0874-3410980      玉溪市0877-2070700     


保山市0875-2207319      楚雄州0878-3012421     


红河州0873-3730747      文山州0876-2188244     


普洱市0879-2869070      西双版纳州0691-2122735   


大理州0872-2316675      德宏州0692-2130166     


丽江市0888-5805811      怒江州0886-3622783     


迪庆州0887-8288746      临沧市0883-2157406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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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政策】:9月14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消息,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将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着力治理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根据安排,重庆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着眼落实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行动,

     【重点整治】:重点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混凝土实体质量、防水施工施工、预拌商品砂浆使用、钢筋加工配送和施工质量检测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重庆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工程参建各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升质量监督效能。同时,重庆市住建委还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应有专人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下设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此外,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重点检查建设单位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

     【整治处理】:对发现的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向行业向社会通报,要用好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情形与销售许可限制联动等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